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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往生

佛教

 

-佛教对死亡之看法,与科学不谋而合。佛教云死亡为‘往生’,乃‘舍此投彼’之意。生命系由色身及灵魂(神识)构成。物质性之色身必随因缘而变化、死亡,精神性之灵魂(佛教谓神识)则是由原有生命形态,转化为另一生命形态,并未死亡。佛经中以六种态度看待死亡: 一、死如出狱:‘吾之大患为吾有身’,色身聚集诸苦,似牢狱系缚吾人,死亡恰如服刑期满,获释出狱。 二、死如再生:譬如从麻出油,从酪出酥’,死亡意味此期生命终结,另一期生命开始。 三、死如卒业:佛教以为人死后审判之权,既非操之于上帝、阎王,亦未操之于佛菩萨,乃系个人业力所感。生时如求学,死则按生前所造之业及念力,领取毕业证书及成绩单去受生。 四、死如乔迁:色身若屋宇,经岁月之摧折乃至颓圮残破,死亡即似自旧宅迁至新居,非但不足惧,兼且可喜。 五、死如更衣:死亡犹如褪去破旧衣衫,更换新装。 六、死如新陈代谢:色身自出生至死亡,分秒皆在变化,细胞亦不断新陈代谢。死亡亦如细胞之新陈代谢,旧细胞逝去,换来新细胞之生长。

 

基督教

 

-基督徒對死亡的看法 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十一:25)。聖經也說,「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榮,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乾,花必凋謝,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彼前一24-25)。 信仰堅定的基督徒因為知道有神同在,相信神對自己有奇妙的旨意,因此活著就殷勤作工,努力向著標竿直跑,想要得上帝的獎賞;希望自己離世前能夠肯定的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跑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提後四:7) ,並且認為將來離世只是快樂地回到沒有憂傷與痛苦的永恆天家裏。因此,基督徒自己對死亡並不恐懼,因為知道我們的生命掌控在神手中;面對至親的離世,有不捨,有感傷,甚至可能會懷疑神的作為,但也不至於喪志; 遭遇生離死別,心中仍有平安,因為相信我們永恆的家在天上,復活的主,讓我們有永生的盼望。

 

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认为,宇宙万物均由造物主创造而来,故一切生命,亦源于真主的赐予。 至于人类之来源,根据伊斯兰教之经典──古兰经的记载,真主说:「我确已用泥的精华创造人。」(古兰经第廿三章十二节)又说: 「昔时,你的主对众天使说:『我将在大地设置一代理者。』」(古兰经第二章三十节) 「当时,你的主对众天使说:『我将从泥土造化一个人,我把他造成,并把我的灵吹入他的体内的时候,你们就向他倒身叩头。』于是众天使全体一同叩头……。」(古兰经第三十八章七十一节) 从以上数段古兰经文来看,伊斯兰认为人类的起源,是由真主所创造,真主所养育,而非从猿猴「进化」而来的。真主用泥土的精华造人,表示人在物质方面与地上万物一样,由地上的物质造成。另一方面,真主把「灵」吹入人体,因此,人还具备源于真主所赐予的灵魂。由于人之生存端赖灵魂的存在,否则人便变成一具尸体,故灵魂是人的核心,而肉身只是为完成生命过程之工具。另一方面,真主命令众天使向人俯身叩头,象征人的品位比天使高,因为天使是绝对服从真主的命令,而人却被赋予自由意志,人若经自己的意志决定服从真主,便显得更为可贵。此外,真主创造了宇宙大地,一切飞禽走兽,花草树木,最后创造人来成为大地的代理者。所以人在地上的任务,在被创造时就确定了。真主创造宇宙万物,包括人,并不是儿嬉的,而是充满智慧的,有其计划的。

 

道教

 

-道教认为“人最善者莫若常欲乐生”,它追求长生,关怀个体生命,热爱生命,关注人生价值,希望生命之无有止息。“道常生万物,天地乃物中之大者,人为物中之灵者”(1)。人在宇宙中,地位最高,“一切万物,人最为贵。”(2)故而认为天地万物皆有可长生者,人应亦可,且把贪生者作万物之共性,“天者,大贪寿,常生也,仙人亦贪寿,亦贪生,贪生者不敢为非,各为身计也。”(3)道教对人生价值、地位和长生合理性的肯定,不仅体现了其入世精神,也奠定了其入世基调。

 

 

天主教

 

-天主教認為生命是永恆的存在,人的死亡其實是永生的開始。只要相信主,相信耶穌,必定能獲得救贖,進入光明、喜樂的天堂。 天主教認為人的生命來自天主。當人死亡後,他的靈魂就會飛升天國,回到主的懷抱。而人的靈魂有永生的種子,將來自會萌芽重生(所以天主教基本上是採用土 葬,惟現今已容許教徒火葬)

2 : 葬礼

佛教

 

-佛教葬禮,以僧人唱誦佛經、陀羅尼,作法會超度死者,一般情況下,以火葬為主,並撿拾骨灰或舍利子供奉,亦有土葬者。少部分僧侶在圓寂之後會被製為真身塑像。而藏傳佛教也有天葬儀式,天葬師會將遺體切割並讓禿鷹將遺體的肉塊食盡,有釋迦佛前身「割肉餵鷹」之遺風。

另外,在藏傳佛教的傳統中,如班禪喇嘛、達賴喇嘛等地位崇高的宗教領袖有活佛轉世的觀念,在圓寂之前會透露出轉世靈童的下落,並在圓寂之後準備他們的後事。

 

基督教

 

--基督宗教(包括天主教、東正教、新教)葬禮由牧師或神父主持,在墓穴周圍舉行禱告願死者安息升入天堂。有時候前半部分在教堂舉行。天主教還為死者舉行追思彌撒等(如羅馬教宗)。基督教和西方傳統葬禮的主要色調為黑色。早期基督徒大多葬在教堂旁邊的墓園,後來隨著火葬等新興葬禮形式的出現,基督徒的喪葬方式也多了一些選擇。

 

伊斯兰教

 

--伊斯蘭教認為應儘快舉行簡單的土葬,有「亡人奔土如奔金」之說。一般在死亡三天內舉行。由死者親人或其他穆斯林用水清洗屍體後以白布包裹。為死者行站禮祈禱,誦念可蘭經。之後運往墓地土葬,屍體面朝聖地麥加天房(克爾白)方向,無棺材或陪葬品。整個葬禮過程中要求參與者節哀沉默。

 

道教

 

--道教喪禮可分為七個儀式。包括「開壇請聖」、「誦經禮懺」、「破地獄」、「遊十殿」、「過金銀橋」、「坐蓮花」、「交經送亡」。道教承襲古代中國人的「人死轉化神鬼」觀念,相信人死後會以另一狀態存在。[1]道教科儀的內容、法器、儀式、功能亦能追溯至先秦巫術,但經過歷史發展,並加入儒家等中國傳統文化元素已與之前迥然不同。道教喪禮的目的可歸納為「陰安陽樂」,能在親人死後仍能盡孝可謂對在生的家人很大的安慰。故此,雖然道教科儀表面上是對死者而作,但儀式所代表的含意每每是令家人相信,他們所安排的禮儀已幫助死者找到歸宿,可得安寧。

 

天主教

 

---天主教的喪禮在出殯前一天晚上,有「禱告」和「守夜」的儀式。出殯當天則由神父主持,舉行「殯葬彌撒」。彌撒儀式後再行家祭與公祭(捻香),然後大殮蓋棺,封釘啟靈出殯。流程與臺灣傳統喪禮相類似天主教原是不主張火葬,但是東傳的天主教徒卻是較早接受現代火化觀念,目前大都採用火化儀式。遺體火化後骨灰也以罈貯存,陳放於靈骨塔。部分採用土葬者,則一樣埋葬築墳。

3 : 生命

佛教

 

--佛教把有意识的生命称为“有情”,如人、狗、鬼、神等皆是,佛教认为其组成要素:除地、水、火、风、空外,最重要的是要有“识”,即有知觉与认知的功用。 这些有知觉的(活的)识是源于自性,由于作用不同可分为眼、耳、鼻、舌、身、意、末那及阿赖耶共八识,由于有前六识(即眼、耳、鼻、舌、身、意)人才能有看、听、嗅、味、触、知的功用。 有“末那识”人的生命才有动的感觉,有阿赖耶识人的一切身心活动才有记录之处,人(及一切有情)从无始以来的作为(称为“业”)就存在阿赖耶识中轮回转世,人的潜意识就是末那识与阿赖耶识所造成的。 在《增一阿含经卷十二·三宝品》“世尊告诸比丘:有三因缘识来受胎,云何为三,于是,母有欲意,父母共集一处与共止宿,然若复外识应来报,便不成胎……”这段话说明受胎要有“识”前来参与才可。 此识在天主教就是灵魂,只是天主教不讲轮回转世,佛教称这种前来参与受胎的识叫“中阴身”,这种神识是非物质的众生,它有生灭、有我相、有形体,其特性会随时间或作为而改变,天主教讲的灵魂是不生灭、不改变、有习气(如博爱等)、有我相、有分别的。 佛教讲的自性是无所不在,至大无外,至小无内,无分别、无形相、不生不灭、不可被知(但可被“悟”),这三种名词(即自性,灵魂与神识)涵义不同,佛教认为凡所有相皆虚妄,虚妄则会变,灵魂既有相,当然是会改变,不会永久不变。 佛教把有情依其心态之不同而区分为“十界”,即佛、菩萨、声闻、缘觉、天、阿修罗、人、畜生、鬼与地狱。前四种为圣道,是不轮回的,而后六种称为六道众生,是要轮回的,轮回的意思是在这六种状态中生生死死,死死生生,这一道死了以后生到那一道?那要看心的状态而定,心接近那一道,死了以后自然就会投生到那一道,这种力量叫“业力”。 声闻与缘觉一般称之为罗汉,“天”道由于心的状况不同又分为很多种,有欲界、色界、无色界很多种天,诸天有天众与天王,很多天王本身已不再轮回,也就是其修为己在天道之上,但天众是在轮回之列。 人间的众生修福德,行布施、孝行、忠义等,死后有可能投生到天道。阿修罗是有天的福报,但缺乏天的德性,它与天道众生一样具有神通,但阿修罗的特质是“嗔恨”心很重,故凶猛好斗,人若行布施为善,但若“嗔恨”心重,则死后可能生阿修罗道中。虽然佛教把有情分为十界,其实心的状态是“连续的”,例如最下等的人与最上等的畜生之间的差别是很小的。 我们再看看近代科学家对人体中有非物质存在的看法如何。1963年英国诺贝尔医学奖得主艾克里爵士在其论文中说“神经细胞彼此之间有无形的物质沟通。”“人体内有一个‘非物质’的思想与识力的我,那就是在胚胎期进入人体大脑,施予推动控制大脑……,使其细胞工作,此种非物质的‘识我’在肉体大脑死后仍然存在,并有‘生命’活动形态,可以永生不灭。” 除了永生不灭四个字涵义不明(他所指应该是不会像肉体般会生病死亡)外,其所言与佛教所说的“识”的观念类似。我们相信对轮回转世与神识等问题,科学界总有一天会清楚,除了艾克里博士,近代科学家认同人体中有神识存在的人很多,在此不多例举。(这段文字录自冯冯所著《太空科学核子物理学与佛理的印证》)

 

基督教

 

--人由上帝所造。每個人的生命因為上帝而有著非凡的價值、意義及目的。一、在生命的議題上,人無法同時是一位「提出問題者」,同時又是「回答問題者」 「生命由上帝所造」的觀點,比起生命及世界是由一次碰巧的大爆炸所產生的,較為合理且可信。並且,也意味著--人的生命是有意義及目的的,因為一位創造者在創造一受造物時,必定有其目的;相反的,若生命是碰巧爆炸而出現的,那麼生命當然也就是毫無目的的存在了。即便有些人仍然可以對生命的目的提出許多看法,但事實上,在生命的議題上,人無法同時是一位「提出問題者」,同時又是「回答問題者」。因此,生命的答案,不是由自己去摸索、不是由有智慧的人提供,也不可能透過學校教育來教導;生命的問題,只有創造生命的上帝,才能提供真正的答案。二、《聖經》的觀點(1)〈創世紀〉第一章記載 上帝說:「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要有雀鳥飛在地面以上,天空之中。」上帝 就造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各從其類;又造出各樣飛鳥,各從其類。上帝看著是好的。上帝就賜福給這一切,說:「滋生繁多,充滿海中的水;雀鳥也要多生在地上。」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五日。上帝說:「地要生出活物來,各從其類;牲畜、昆蟲、野獸,各從其類。」事就這樣成了。於是上帝造出野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昆蟲,各從其類。 上帝看著是好的。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上帝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上帝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至於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各樣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將青草賜給牠們作食物。」事就這樣成了。上帝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六日。(2)〈詩篇〉第八篇記載: 上帝─我們的主啊,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你將你的榮耀彰顯於天。你因敵人的緣故,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建立了能力,使仇敵和報仇的閉口無言。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便說: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萬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獸、空中的鳥、海裏的魚,凡經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腳下。上帝─我們的主啊,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三、基督教生命觀的基礎--上帝聖經〈創世紀〉的第一章中,描述世界萬物的生命乃是由上帝所創造的;並且記載人之所以不同於萬物,乃是因為在萬物中,只有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所造的。詩篇第八篇是一首對上帝創造的頌讚詩,其中也述說,在上帝所造的萬物中,上帝特別地眷顧「人」,並且強調上帝要人去治理萬物。雖然這二段聖經的內容並不冗長,但其中所論述的生命觀點,卻澄明了一切生命的基礎,並且非常完整的揭示人類生命最重要問題(生命意義、價值及目的)的答案。四、生命的意義許多現代人認為:人的生活最重要,至於生命是否有意義倒是無所謂。但事實上,生命不等於是生活;而好的生活更不代表生命就有意義。因此,每個有對生命加以深入思考人都會發現:人生最大的痛苦是不知道活著的意義,生命中充滿空虛失落,只能認由光陰消逝,一天一天茫然的渡過。蘇格拉底 (Socrates,西元前470~399)曾說過:「未經檢討反省的生命是沒有生存價值的生命。」所以,人應當在生命中,極力的認識生命,尋找生命的的目的,並生命活出最高價值,此乃是生命的真義。五、生命的價值若是人的價值是由人自己所決定,那麼生命的價值是便是由人自己主觀的判斷所決定,或是由人的財產、名聲、地位、智慧、知識…等等所決定,或是由人之間互相的比較而決定。但這樣的生命價值是易變的、是卑賤的、是悲哀的。 但事實上,「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及樣式所造,並且上帝要人去治理萬物」,這顯示出每個人的生命都擁有著上帝的形象及樣式,因此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同樣的擁有神聖的價值。且因為人能治理萬物,因此顯示人的價值是比萬物都還要高的。六、什麼是人生命的最高價值?聖經創世記1、2章記載:「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及樣式而造的;上帝並使人成為有"靈"的活人!」約翰福音4章也說到:「上帝是"靈",人需要用心靈和誠實來敬拜祂!」由此可知,上帝是靈,所以在人的生命裡面有靈性。人因為有靈性,所以在每個人的內心中,都冥冥知道有上帝的存在,且很自然的都會有想要去尋找上帝的渴望。因此,聖經羅馬書1章記載:「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上帝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 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就是因為人有靈性,所以使人可以與上帝互動,使人能與上帝產生關聯,這也就是人最有價值之處。這也是為什麼雖然人看不見上帝,但每個人都希望能透過一些方式與上帝相通,以求取上帝的祝福。也因此,即使最古早的人類,雖然還沒有宗教與文化時,就已經有了敬拜神的行為。反而現代人,因為強調理性主義,只願意接受可用科學驗證的事物;因此極端的排斥無法經由科學驗證的上帝。奇妙的是,聖經也提到了這種理性主義者的情況:「他們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祂,也不感謝祂。因此,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七、動物沒有辦法與上帝互動、或與上帝產生關聯在上帝所創造的萬物中,惟獨只有人可以與上帝互動,與上帝產生關聯,這是人與其他萬物最大不同之處,也是人最有價值之處。所以聖經詩篇8記載:當以色列國王大衛想到--創造宇宙萬物的上帝,祂這麼樣的偉大、崇高,卻願意和這麼渺小的人產生互動、與人有關聯,所以大衛王說:「世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上帝並未將靈性賜給動物(聖經猶大書10章及彼得後書2章),因此動物無法與上帝有互動、有關聯。所以你曾看過那一隻人猿在一大堆香蕉面前準備吃晚飯的時候,跟祂的家人說:「讓我們一起低頭向上帝禱告!」然後禱告說:「上帝謝謝?,我算什麼,?竟然顧念我!謝謝你!阿們!」禱告完了,這隻猿猴還很感動的留下眼淚! 請問,會有這樣的猿猴嗎?即使猿猴長的再像人,又很聰明、可以騎腳踏車、買報紙、拍電影,但也絕對不可能會用心靈和誠實向上帝禱告的舉動!!惟獨只有人可以與上帝互動、與上帝產生關聯,因為上帝特別顧念人,所以人的最高價值就在此顯明了!!八、生命的目的有些人受到生物學「進化論」的影響,認為人生的目的就是:求取生存,繁衍生命,傳宗接代。但若是如此,人的生命不就和動物沒有兩樣了嗎?上帝創造人時,是有目的的;且人生命的目的,只有透過創造生命的上帝才能知道,人自己無法知道。(就如同電腦製造者能知道製造「電腦」的目的,但「電腦」本身雖然終日工作,但卻無法知道自己生存的目的。)那麼什麼是人生命的目的呢?就是(1)享受神的愛及人與人之間的愛(2)享受上帝創造之世界萬物中的美好(3)生命活出上帝的形象與樣式(4)實現上帝在每個人生命中的美好計劃。(1)享受 神的愛及人與人之間的愛「愛」是上帝最重要的本質之一。愛需要有對象,否則不能夠彰顯出「愛」的真正內涵。因此上帝創造人,讓人一同享受祂的愛,及祂的豐盛。而上帝最至高的愛,乃是:當祂所創造的人背逆祂時,祂仍然願意愛他們;並且當人遠離上帝,生命開始感到空虛、遭遇災禍時,上帝不是坐視不管,反而還主動的讓人能有機會恢復與祂和好的關係。這也就是基督信仰最重要的內涵:上帝愛世人,祂為了要赦免人的罪,幫助人脫離罪惡過犯中,使人能與祂有好的關係,蒙受祂的愛及祝福。於是將獨生愛子耶穌基督賜下,降世為人;讓耶穌基督代替世人的罪,犧牲在十字架上。也因為耶穌這樣犧牲的愛,使人只要透過耶穌,就能與上帝恢復好的關係,使生命蒙受上帝的祝福。或許有些人認為,人不用做善事,只要信耶穌就可以蒙上帝祝福,世上那有這麼便宜的事!但就是因為上帝既然愛每一個人,所以祂應該會讓人透過很簡單的方式:藉由相信耶穌,就能和祂恢復好的關係,重新享受祂的愛及祝福。除此之外,上帝也將愛似給我們,使人與人之間能彼此相愛,並且在愛之中得到幸福與滿足。耶穌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翰福音 13:34)」聖經約翰一書3:23及4:11-12也說到:「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 、「親愛的弟兄啊, 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從來沒有人見過 神,我們若彼此相愛, 神就住在我們裏面,愛他的心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了。」上帝創造人時,就安排與設計讓人要彼此相愛、並在愛中得到滿足。這種人與人之間的相愛,強調的不是異性之間的相戀,而是各種不同性別、種族、性格、地位之人們間的相助相愛。當我們的生命按照上帝的旨意去愛他人、並接受他人的愛時,我們生命的目的就會得到實現。(2)享受世界萬物中的美好聖經記載:「上帝使各樣的樹從地裏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創世記2:9)」「創造諸天的耶和華、製造成全大地的神、祂創造堅定大地、並非使地荒涼、是要給人居住。(賽45:18)。」因此,上帝讓人能夠享受在祂所創造的世界萬物中,當然,人徜徉在大自然中,也會感到無比的歡愉快樂。所以,即使是生活在21世紀的現代人,在科技都市中工作之餘,都會想要到大自然中輕鬆享受上帝所創造的美好的大自然。詩篇103:5也說到:「祂用美物使你所願的得以知足,以致你如鷹返老還童」上帝是一位為了使我們的願望能被滿足,而將美物賜給我們的上帝 (英文聖經為: the LORD who satisfies your desires with good things)。上帝在這方面做在我們身上的行動極其相似於父親對待所愛小孩的行為。父親可能不會給予所有小孩所要求的 (因為小孩要什麼就給什麼,這並非真愛,而是溺愛);但父親總會給小孩「好的東西 (good things)」,使小孩在渴求方面的願望會被滿足。在伊甸園中,「耶和華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裏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創世紀2:9a)。對現代科學來說,樹的主要功能乃是在提供氧氣給人類、提供食物及棲息地給鳥類動物昆蟲、以及有效的儲存水分來調節大地的水資源。然而這些現代人看似為主要功能的部份,聖經卻隻字未提。聖經卻是強調:樹的主要功能乃是為了悅人眼目。這個「悅人眼目」的功能,是現代自然科學界的專家不常提到,但是卻是聖經首先強調的部份。在上帝的創造中,上帝每次在創造完某些事物之後,聖經記載:「神看著是好的 (God saw that is was good)」(創世紀1)。聖經並不是說:上帝「用」起來很好用,所以上帝說是好的。也不是說:上帝知道人使用起來很好用,所以上帝說是好的。聖經是說:上帝「看」是好的。上帝「看見」,然後知道祂的創造是好的。在此我們看到:聖經看重的不單只是物質的「實用」層面,而且還包括物質的「感受」層面。這種對物質「賞心悅目」的感受,在上帝所有的創造物之中,人類乃是最為看重,並將其發揮制淋漓盡致。舉例來說,當我們辛苦的工作了五天,到了星期六,我們會希望帶我們的家人到山上、到森林、植物園、或者僅僅是個小公園也不錯,我們希望到大自然中,去看看那能令我們「賞心悅目」的大自然。的確,唯有上帝所創造的事物,才能真正令我們「賞心悅目」,這種「賞心悅目」所帶來的滿足,才是真實且持久的。也只有人類會帶著自己的女朋友爬到海拔幾千公尺以上的山頂上去欣賞日出,然後回來後,還把觀看日出的景象畫在畫布上,然後透過欣賞這個日出的藝術作品中,不斷的再經歷那種欣賞日出所帶來的「賞心悅目」的感受。上帝知道我們的需要,因而創造了許多「賞心悅目」的事物,上帝看著這些祂所創造的萬物都是美好的,並且把這些能使人「賞心悅目」的美好事物賜給我們,使我們所願的得以知足,以致於使我們如鷹返老還童。 我們生命的目的之一便是在上帝創造的美好萬物中去享受我們的生命,使我們的生命在上帝的豐盛之中,得到滿足。(3)生命活出上帝的形象與樣式人是按著上帝的形象與樣式造的 (創1:26-27),人的生命應當學習活出上帝的形象與樣式。耶穌也說:「我心裏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裏就必得享安息。(太 11:29)」因此,人應當學習上帝及耶穌的慈愛、憐憫、饒恕、公義、智慧、……等等,並實踐於生活之中。只有當人們都能活出上帝的形象及樣式,人與人之間才能真正的彼此相愛,這個世界才能有真正的達於至善的境界。中國人常說:「某個人實在活的不像樣!」這種諺語的背後就是有一種類似聖經中的觀念。聖經認為:只要人的生命活的不再像似原本上帝賦予我們生命原初的形象,或是我們的生命遠離了上帝那種豐盛、慈愛的形象時,我們的生命就會有無力感、我們的生命就遠離了生命的目的。相反的,當我們的生命活出神的形象,學習穌的慈愛、憐憫、饒恕、公義的行為時,我們的生命必要得著滿足。(4)實現上帝在每個人生命中的美好計劃人除了享受上帝的愛及上帝創造的萬物之外,上帝也在每個人的生命中,都安排著一個美好的生命計畫。例如「創世記」中約瑟的生命就是一個顯著上帝在人生命中安排了一個計畫的例子。因此約瑟才對他的哥哥們說:「現在不要因為把我賣到這裏、自憂自恨,這是神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保全生命。現在這地的饑荒已經二年了,還在五年不能耕種、不能收成。神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給你們存留餘種在世上,又要大施拯救,保全你們的生命。這樣看來,差我到這裏來的不是你們,乃是神,祂又使我如法老的父,作他全家的主,並埃及全地的宰相。」(《創世記》45:5-9)另外,以斯帖記也是個例證說明:上帝在以斯帖生命中有個美好計畫,當以斯帖實現這個生命計畫時,不但她的生命得到實現,並且許多人都因為她生命的實現而得到很大的祝福 (參《以斯帖記》1-10章)。所以,《箴言書》20:24說:「人的腳步為耶和華所定,人豈能明白自己的路呢。」《箴言書》16:9:「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腓立比書》2:13更清楚說到:「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這裡所說的「美意」就是指上帝在我們生命中的旨意,或是說生命中的美好計畫。若是我們認真向上帝尋求,上帝會引導我們發現祂在我們生命中的旨意,並且給我們力量去實現這個美好的計畫,使我們能活出更豐盛的生命。正如《以弗所書》3:20所說:「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裏的大力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這個上帝在我們生命中的計畫,必定是比我們自己所設想的計畫來的更加美好、也更加適合我們自己。並且,當人實現了這個生命計劃時,生命就活出最高價值,生命也充滿著無比的滿足與喜樂。也因此在每個人的內心中,都很自然的會想要去追求活出最美好的生命。當然,人必須透過上帝,才能了解自己的生命計畫,才能活出生命的最高價值。若是人不透過上帝,就無法了解自己生命的意義及目的(就如前面所說:對於生命的問題,人無法同時是一位「提出問題者」,同時又是「回答問題者」),當然生命也不可能活出最高價值。因此,對於生命只能就感到空虛失落,覺得人生只有生活,卻沒有生命力!結論、一粒種子可以有許多展現生命的方式,(1)未能長大成熟,就枯乾、落下。(2)長大成熟,供人摘取食用(3) 成為一粒種子,結出更多的麥子出來。可以想見,這三種麥子的生命形式都有其意義與價值,然而第三種形式的麥子生命卻是最有價值及意義。也就是說,當一粒麥子成熟後,若是落到土裡,成為種子,而能結出更多的麥子出來時;這粒麥子就發揮了麥子生命的最高價值。並且,事實上,原本這粒麥子的生命並未死去,而是用另一種形式延續著生命,這是一種上帝所賦予之永恆與無限的生命形式……。同樣的,在每個人的生命也都有著意義、目的與價值。只是我們容易受到內在、外在因素的影響,而將自己的生命給隱藏及埋沒;以至於我們對生命有空虛、失落、無力的感覺。盼望我們都能尋找到生命的真意,明白生命的目的,活出生命的最高價值,真正經歷上帝為我們每個人所預備的豐盛生命!

 

 

伊斯兰教

 

--伊斯蘭教認為,宇宙萬物均由造物主創造而來,故一切生命,亦源於真主的賜予。至於人類之來源,根據伊斯蘭教之經典 ── 古蘭經的紀載,真主說:「我確已用泥的精華創造人。」(古蘭經第廿三章十二節)又說:「昔時,你的主對眾天使說:『我將在大地設置一代理者。』」(古蘭經第二章三十節)當時,你的主對眾天使說:『我將從泥土造化一個人,我把他造成,並把我的靈吹入他的體內的時候,你們就向他倒身叩頭。』於是眾天使全體一同叩頭……。(古蘭經第三十八章七十一節)從以上數段古蘭經文來看,伊斯蘭認為人類的起源,是由真主所創造,真主所養育,而非從猿猴「進化」而來的。真主用泥土的精華做人,表示人在物質方面與地上萬物一樣,由地上的物質造成。另一方面,真主把「靈」吹入人體,因此,人還具備源於真主所賜予的靈魂。由於人之生存端賴靈魂的存在,否則人便變成一具屍體,故靈魂是人的核心,而肉身只是為完成生命過程之工具。另一方面,真主命令眾天使向人俯身叩頭,象徵人的品位比天使高,因為天使是絕對服從真主的命令,而人卻被賦予自由意志,人若經自已的意志決定服從真主,便顯得更為可貴。此外,真主創造了宇宙大地,一切飛禽走獸,花草樹木,最後創造人來成為大地的代理者。所以人在地上的任務,在被創造時就確定了。真主創造宇宙萬物,包括人,並不是兒嬉的,而是充滿智慧的,有其計劃的。2. 生命的價值和意義人的靈魂,被賜予認知和控制事物的能力。人並擁有慈愛、忍耐、真誠等美善的德性。人需要肉體和物質世界才能使這些美善的德性得以發展及完善。人的大部份知識均由五官的感覺開始,而慈愛、真誠等德性是相對於其他人或物而表現的,如忍耐是體現於身體的痛楚時、遭遇損失或苦難時的表現。真主所有的創造都有目的、有意義的(古蘭經第廿一章十六節),而真主創造人的目的,是要人崇拜和事奉祂(古蘭經第五十一章五十六節)。當然,若能盡力發展真主所賜予的潛能,已是崇拜及事奉真主的一種很好的途徑。真主創造人於大地上,並以衪賜予人的各種潛能來考驗他(古蘭經第六章一六六節)。由於人的核心是靈魂,所以受考驗的是人的靈魂。人的靈魂如何使用及照顧自己的身體,將會是考驗的一部份。為使人的靈魂能得以發展,真主給予人能支配地上萬物的權力,故此,人將來會因他如何使用地上的資源而向真主交待。這就是稱人為真主在大地上的「代理者」的原因了。

 

 

道教

 

--道教對生死的看法並非一成不變,始終如一,而是個動態的歷史過程,經歷了三個階段的歷史嬗變,即漢魏兩晉時期,南北朝隋唐五代時期和宋元明清時期。道教生命觀在這三個歷史階段發展情況不同,前後有變化,我們分別考察。1.1 漢魏兩晉時期這一時期,道教生命哲學(它對生命問題總的根本的看法)孕育產生,並形成了獨具特色的思想體系,就是強調肉體長生不死,人能夠變化形體而成為仙人。到魏晉時,雖然出現了主張精神不死的思想苗頭,但不佔主要地位,道教對生死的看法主要還是肉身成仙說。道教中肉體不死,長生成仙說,最早可於《太平經》裏發現。《太平經》把「道」詮解為肉體不死之道,認為「人失道命即絕,審知道意命可活」,可以永恆不朽。德國學者恩斯特.卡西爾的《人論》在談到原始宗教和神話對死亡的態度時指出:如果有什麼東西需要証明的話,那麼並不是不朽的事實,而是死亡的事實。而神話和原始宗教是絕不承認這些証明的。它們斷然否認死亡的真實可能性。在某種意義上,整個神話可以被解釋為對死亡現象的堅定而作頑強的否定。由於對生命的不中斷的統一性和連續性的信念,神話必須清除這種現象。原始宗教或許是我們在人類文化中可以看到的最堅定最有力的對生命的肯定。《太平經》的生命哲學即繼承了原始宗教和神話對死亡堅決否定的精神。漢代道教生死觀尚不成系統,證明也不充分,思想發育未成熟。到魏晉時,葛洪對道教神仙不死的生命觀作了系統證明,所著《抱朴子內篇》是道教中第一部把神仙不死的生命觀建築在理論體系上的著作。葛洪之後,再也沒有人像他那樣對人能成仙不死作如此系統的證明。魏晉時還值得注意的是《西昇經》。如果說《抱朴子內篇》站在傳統立場上講道教生死觀,那麼《西昇經》中,道教肉體不死成仙的傳統觀念已經被佛教式的否定形體所取代。《西昇經》勸人「不貪身形」,「絕身滅有」。但此種生死觀不是漢魏道教的主流,而是一股清新的小溪流。漢魏道教生死觀受佛教的輻射程度還不太強烈,但已顯出某些認同傾向,出現了分化的苗頭,這一苗頭到南北朝隋唐即成分化發展之勢。1.2 南北朝隋唐五代時期這一時期,道教受到佛教的強烈輻射,生命哲學呈分化發展的勢頭,除了傳統的神仙不死說,又有將佛教無生無死說與道教長生不死說混雜在一起的混合說,還有將道教傳統的神仙長生說徹底拋棄,完全接受佛教不生不滅的生命觀。對這三種情況,我們可以稱之為傳統派,半傳統派和反傳統派。很顯然,發生此種分化的直接原因,就在於佛教生命觀的影響以及道教中部份人士對它的接受。1.2.1 傳統派的生命觀傳統派基本上堅持漢代以來道教傳統的神仙不死說,受佛教生命觀影響不多。此可以陶弘景《養性延命錄》為代表。他主張靠人的主觀努力去延長生命乃至長生不死,人發揚主體能動性,再加上恰當運作養生方法,就可超越生命的自然之限,邁向長生。司馬承禎《坐忘論》說:「人懷道,形體得之永固。」他也是發揮傳統觀點。對道教傳統的神仙不死說作了重要發揮的是唐代吳筠的《玄綱論》、《神仙可學論》,《形神可固論》等。另外,道教茅山宗對傳統生命哲學的堅守,這個特色也體現在杜光庭身上,杜氏肯定肉身能成仙。1.2.2 半傳統派的生命觀所謂半傳統派是指道教中一部分人在吸收佛教生命觀的同時,又保留了道教自身傳統。他們將道儒釋三教的東西混合在一起,缺乏理論上的創造性。由於他們湊合道儒釋三家而消化不良,便出現許多理論上的自相矛盾,一會兒講道教的神仙長生,一會兒說佛教的無生無滅,身為空幻,不太協調。1.2.3 反傳統派的生命觀所謂反傳統派,是指在生死觀上徹底否定道教傳統的肉體成仙說,肯定生必有死,肉體為臭皮囊,虛假不實,祗有精神才能不朽。反傳統派對道教傳統的生命哲學進行價值重估,完全接受佛教不生不滅的生命觀,在這個問題上,可以說是道教內部的全盆佛化派。在道教傳統中,身與道是統一的,得道是肉身的得道,拋掉肉體,得道成為一句空話。而在反傳統派這裏,肉體與道是分離的,祗有忘掉肉體,才能去擁抱道。

 

天主教

 

--人的生命是神聖的,因為,生命自一 開始就含有天主的創造行動,並與造物 主亦即與人生命的唯一終向,常保持著 特殊的關係。唯獨天主是生命的主宰, 自生命的開始直到生命的終結:在任 何情況之下,沒有人能夠聲稱自己擁有 直接毀滅一個無辜者生命的權利。 z 天主譴責這殺害兄弟的惡行說:「你 作了甚麼?聽!你弟弟的血由地上向我 喊 冤。你現在是地上所咒罵的人,地張口由你手中接收了你弟弟的血。」(創 4: 10- 11) z 我要追討害你們生命的血債。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要為人所流,因為 人是照天主的肖象造的 (創 9:5- 6)。 z 聖經確定第五誡的禁令 :「不可殺害無辜和正義的人」 (出 23: 7)。故意殺害 無辜者嚴重地違反人的尊嚴、違反金 科玉律以及違反天主的神聖性。此禁令 有普遍的約束效力:不論何時何地,無人例外。 z 在山中聖訓裡,基 督提醒「 不可殺人」(瑪 5:21)的禁令,接著又禁止發怒, 仇恨和報復。猶有甚者,基督要求他 的門徒轉給另一面頰、愛自己的仇人。 祂自己也不作自衛,並命令伯多祿把劍收回鞘內。 z 基本原則:愛護和盡力保護自己和別 人的生命,包括精神上和肉體上;服務 他人。避免:殺害或損傷別人或自己 的身體和靈魂,或幫助他人做這些事; 安死;墮胎;教人墮胎;喝醉酒;吸 毒;販毒;忿怒;嫉妒;立壞榜樣;說 人壞話;不理他人死活而袖手旁觀;發動戰爭;軍備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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